为让群众真切听到法治的声音,按照打击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提高以案示教的宣传效果,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。12月25日,盐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深入长柏镇长柏小学,公开审理3. 19长柏镇黑地村森林火灾案件。
2022年3月19日,被告毛某祥、马某英带着孩子毛某林在盐源县长柏镇黑地村国有林区内(小地名:坟坪子脚脚),放牧过程中,毛某林用石头敲砸打火机,火机爆燃引燃周边杂草,引发森林火灾。
法庭经过认真仔细的庭审认定,被告人毛某祥和马某英因监护过失让毛某林造成森林火灾,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,危害公共安全。村民小组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。毛某祥、马某英作为毛某林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,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责任,故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当由毛某祥、马某英共同承担。
法庭当庭宣判,被告毛某祥、马某英赔偿原告盐源县长柏镇9组、10组、11组、12组、13组、14组损毁林木经济损失211920.00元及幼苗幼树损失103950.00元,合计:315870.00元;被告监护人毛某祥、马某英按照原告制定的《盐源县长柏镇黑地村“3.19”森林火灾植被恢复方案》进行植被恢复。如未履行森林植被恢复义务,被告毛某祥、马某英即应当承担森林植被恢复费用750003.15元。
在此案件中,植被恢复成为判决结果的重要内容。法庭判决被告监护人有计划的实施植被恢复和种植工作,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原有生态系统的功能,可以将森林火灾对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程度降到最低,有效的保护陆地生态环境质量。
当天,盐源县2 4 个乡镇 (街道)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,长柏镇、泸沽湖镇、甲米镇所有村支部书记,长柏镇、甲米镇、盐塘镇中心校,泸沽湖小学、泸沽湖初级中学校分管安全负责人,长柏镇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代表,长柏镇政府全体职工、村组干部及巡山护林员均到庭审现场旁听。 这次巡回审判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,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。下一步盐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巡回审判、普法宣传进乡村等司法便民活动,切实体现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的司法担当。
盐源融媒 鲁小霞 杨冬